立法制訂「簡樸房」規管制度 全面解决劣質「劏房」 鄺正煒會長
2025年3月 撰文:鄺正煒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會長
香港的「劏房」問題積存日久,「劏房」質素參差,部分單位的居住空間狹小、衞生環境差劣,當中更存在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等問題。房屋局建議立法制訂「簡樸房」規管制度,為分間單位訂立清晰客觀標準,從而有序取締劣質「劏房」,逐步改善相關住戶的居住環境。政府多年來努力提供大量過渡性房屋、簡約公屋及在建或規劃發展的公屋,現在正是適合時機採取強力措施,全面解决困擾香港多年的劣質「劏房」問題。
就有關專業人士需提交核證的報告,以確認合乎「簡樸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方面,建議除了由建築師註冊管理局、工程師註冊管理局或測量師註冊管理局所註冊的註冊建築師、註冊專業工程師(建造、土木及結構)或註冊專業測量師(建築測量)等認可人士之外,亦應把註冊檢驗人員(RI)納入專業人士核證「簡樸房」的名單上。全港現有600多名RI,均為註冊建築師/建築測量師/結構工程師,或在樓宇建造、修葺和保養方面具備相關工作經驗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納入RI可擴大專業人士名單,讓市場有更多選擇,並提升相關人士的市場競爭力。
對於「簡樸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目前相關要求甚低,酌情空間不多,但實際仍存在不少變數,建議政府就此接納行使酌情權。然而,由於專業人士的思維方式不盡相同,對有關標準或持不同看法,故不應交由專業人士行使酌情權,應由政府行使,並因應個別情況訂立行為準則。同時,建議參考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方法訂定標準,如按「簡樸房」廁所的性質、規模、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分為三個級別來監管,此舉可讓政府更易管理,而且認受性亦高。
另外,政府建議「簡樸房」認證的有效期為5年,之後每5年須提交由專業人士核證的報告以確認是否仍符合最低標準,方可申請延續認證。建議在「簡樸房」認證後的5年期間,政府授權消防部門定期進入單位巡查,確保「簡樸房」於這段期間符合最低標準。無論推行「簡樸房」認證制度、確保居住環境符合最低標準以及處理違法情況,當局均需依法採取執法行動,取締不合最低標準的劣質「劏房」。
政府的房屋政策大原則是確保市民有安身之所。但有意見指在「簡樸房」規管制度下,受影響的「劏房」戶未能獲當局適當安置,故建議可從過渡性房屋著手處理。政府原本設置過渡性房屋的目標是希望處於輪候公屋階段的「劏房」戶不用長期在「劏房」居住,而當局早前宣布過渡性房屋的甲乙類租戶比例已下調至最多50︰50,並在特定情況下可進一步放寬至最多20︰80。期望政府因應情況繼續酌情放寬相關比例,安置居住於劣質「劏房」惟未符合申請公屋資格的居民。此外,建議政府就推行解決住屋問題的措施多作周詳考慮,避免產生其他社會問題,如避免「劏房」戶與輪候公屋人士之間的分化。
就長遠而言,隨著北部都會區的發展,預計未來將有更多過渡性房屋、簡約公屋及傳統公屋設於該區。政府設立北部都會區的目標是協助提供更多就業機會及解決學生跨區上學的問題,藉此改變居住及職位分佈,解決空間不平衡的社會狀態。建議政府加強協助居民盡快在北都安居樂業,並積極改變居民的思維,改變他們認為自己是「過渡性居民」或「開荒牛」的想法,反而相信自己享有提早搬入區內「飲頭啖湯」的優勢。過份強調或宣揚留在市區的思維,並不符合社區可持續發展的方向。
以立法方式制訂「簡樸房」規管制度,突顯政府從根本著手、告別劣質「劏房」問題籌謀對策的決心,亦可為「劏房」戶改善居住環境。期望政府加強執法行動填補漏洞,並確保執法行動行之有效,有助維持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