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管制即棄膠餐具計劃之建議 黃偉雄會長

2021年10月
撰文: 黃偉雄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會長

本會支持政府推展「管制即棄膠餐具計劃」,立法規管即棄膠餐具的使用,不過考慮到實際推行的難度,並不建議政府一刀切推行,希望可給予市場一定時間,研發用可降解取代品的可能性。

本港的塑膠廢物佔都市固體廢物棄置總量第三位,僅次於廚餘及廢紙。2019年,近10%的塑膠廢物為塑膠餐具。而目前餐飲業處所在提供即棄膠餐具方面並未受任何限制。內地、台灣、法國、加拿大等地政府近年已陸續推出限用、禁用政策,香港亦不能在環保方面落後人前。本會贊成政府立法逐步管制即棄膠餐具,希望能培養市民惜物減廢,減少即棄用品的習慣,進而減少碳排放,減緩氣候暖化。

本會同意管制計劃應涵蓋各類型的膠餐具,包括諮詢文件提及的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進食用具、碟、杯、杯蓋、食物容器及食物容器蓋。同時亦明白政府希望盡快禁止即棄發泡膠餐具的使用,但在未完全找到替代品之前,將為市民帶來諸多不便。因此本會建議提倡少用發泡膠等即棄餐具的同時,政府亦要協助物色其他合適的替代品,如以不透水層紙盒製成的餐盒、餐具取代發泡膠餐具。

至於到會服務,由於難以要求賓客自備餐具,若硬性規定亦為市民帶來不便,建議政府可考慮要求到會公司自備可重覆使用的餐具到場,供現場賓客使用,並待活動完結時回收,帶返公司清洗重用。

諮詢文件建議分兩階段逐步管制即棄膠餐具,本會同意應先管制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及進食用具如叉、刀、匙。至於碟方面,由於性質與食物容器相若,建議與杯、杯蓋、食物容器及食物容器蓋一同於第二階段實施。本會亦同意應先待第一階段實施約12至18個月後,視乎第一階段的成效和未來替代產品市場的發展成熟度,再檢視及決定第二階段的推行時間,讓市場有充分的準備及適應期。

要讓市民自攜餐具並不是易事,在立法過渡期階段,建議當局提供誘因以增加市民主動參與度,可考慮與商家合作,為不用即棄膠餐具或自備餐具的顧客提供優惠;例如,若市民外賣時需要餐具,需要額外徵收5毫,相信有助市民逐漸養成自備餐具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