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應積極推動電動車 洪文正創會會員

2020年2月13日
撰文: 洪文正先生, MH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創會會員


上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曾經於2014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政府會推廣使用電動車,亦會增購電動車,主要官員亦會率先試用」,但這項措施至今仍未兌現。

翻查立法會的資料,截至2018年底,政府的車輛總數為6,562輛,當中只有253輛是電動車,不足4%。由2016年至2018年,政府合共購買了1349輛房車及客貨車,但當中只有不足2.2%是電動車,即是29輛,其餘1320全部都是汽油車。

政府應該展現更大決心建立電動車車隊,承諾現時公用車輛夠期更換時,就會購買電動車代替,逐步增加電動車的使用比例。

企業電動車車隊
早年政府曾經發展電動的士,但礙於種種困難而失敗收場。不過,政府仍有其他方法推動電動車進入商業載客服務。現時政府透過《出租汽車許可證》規範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用途,單是私家服務、酒店服務及旅遊服務三個類別便有2,300個許可證數目,但當局未有規定車輛使用的燃料種類。政府可考慮修訂申請資格,明確規定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比例的電動車,促進電動車扮演載客的角色,鼓勵商業機構使用電動車,並舒緩路面交通排放廢氣的問題。

增設公共充電器
港鐵現時在9個停車場提供泊車轉乘計劃,合共有3,548個車位,但內裡的充電設施嚴重不足,有部分停車場更完全欠缺充電器,忽視電動車車主的需要。政府作為港鐵的大股東,有責任要求港鐵承擔社會責任,在轄下停車場增設更多公共充電器,為推動電動車普及化出一分力。

(文章為筆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