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成功者交流」午宴

活動:「與成功者交流」午宴─有線新聞執行董事趙應春先生
日期:2014年2月19日

新聞自由是現代人共同維護的權利,而傳媒責任則與之密不可分。本會於2月19日舉行「與成功者交流」午宴,請來從事電視新聞30多年的資深傳媒人、有線新聞執行董事趙應春先生擔任主講嘉賓,就「新聞自由與傳媒責任」為題分享看法,與會員交流。他認為傳媒在享有新聞自由時也有責任確保報導真確無誤。

趙應春先生指新聞自由概念抽象,雖然不同人可能有不同標準,他認為新聞自由有兩個量度標準,第一是新聞報導刊登後會否出現以言入罪的情況,第二則是獲取資訊的自由度。以香港而言,他指以言入罪情況未見發生,至於傳媒與公眾向政府索取資訊方面,途徑較從前多,獲取資訊相對過往容易。

新聞界享有新聞自由的同時,他認為應有責任向公眾傳達真實資訊,同時也才能建立自己公信力。他提到有線新聞的一個節目曾因報導內容而遭相關商家「抽走」電視廣告,但正因為該節目報導真相而建立了公信力,該商家後來也曾以該節目的片段作招徠。會上他亦介紹了社交網絡媒體對傳統媒體帶來的挑戰,包括社交網絡媒體資料真確性成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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